重要事項
- 此計劃只適用於您所聘用為提供全職家務工作之外藉家務助理,其年齡須介乎16至65歲。
- 您與受保家務助理必須簽訂由香港入境事務處處長指明之標準僱傭合約,此合約須於保單生效日或之前生效。
- 受保家務助理必須持有由香港入境事務處就您與其在標準僱傭合約中列明的全職家務工作所發出之有效工作簽證。
- 受保家務助理必須於受保期間於標準僱傭合約中列明之地址工作,而該地址必須與受保地址相同。
- 每名家務助理由保單生效日起計首14天之等候期適用於門診費用、手術及住院費用、服務中斷保障及牙醫費用保障。
- 保費已包括僱員賠償保險徵款。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概以英文版本為準。